日前,包钢与内蒙古电力公司协商减免农网还贷基金申请获得通过,预计减免包钢2014年全年电费3400万元。加之2010年达成的减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两项政策在包钢的落地,5年共让包钢减少电费支出近3亿元。 2008年,包钢重要综合利用项目——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CCPP)相继并网发电,同年签署并网协议和购售电框架协议;次年,CCPP通过验收并获得自治区颁发的综合利用项目证书 工业铅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自发电并入国家电网,必须向政府缴纳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以及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电量分别为0.0291元和0.02元。 在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以及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的协调下,包钢通过不懈努力,与内蒙古电力公司多次协商,首批减免了每千瓦时0.0291元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从2010年至2014年的5年间,该项优惠政策共减免包钢购电费2.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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