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动员部署、治理整改、集中执法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旨在通过此次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要求与本地区实际相结合,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同时要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着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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